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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离世留下巨额遗产,妻子拿出遗嘱却被子女告上法庭?法院:这样立遗嘱无效!
发表时间:2022/11/16
 
 

富豪离世留下巨额遗产,妻子拿出遗嘱却被子女告上法庭?法院:这样立遗嘱无效!


[案例详情]


千万级“大平层”豪宅2套、百万级房产数套、豪车2辆、银行存款800余万元……这是刘先生在离世后留下的一笔遗产。然而,家人们对于这笔遗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了分歧。前妻子女要求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现任妻子却拿出一份遗嘱,称要分走遗产中的绝大部分,事实究竟如何?法院最终又会如何判决?


丈夫因癌症离世,第二任妻子手持遗嘱分配巨额遗产,前妻子女不服。刘先生(化名)的第一段婚姻开始于2003年,婚后生下了刘宁(化名)、刘婧(化名)一对子女。2012年,因感情破裂,刘先生和前妻协议离婚,约定子女均由前妻抚养。


2017年刘先生与现任妻子白婉婷(化名)结了婚,双方未生育子女,可惜好景不长,婚后的第三年刘先生因患晚期癌症,经医治无效死亡,刘先生离世后,前妻找到白婉婷,要求由子女刘宁、刘婧和白婉婷共同继承刘先生的遗产。刘先生经商多年,在当地小有名气,积累下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名下有千万级“大平层”豪宅2套、百万级房产数套、豪车2辆、银行存款800余万元等。


可白婉婷却拿出了一份打印遗嘱,上面写着,除了和前妻离婚协议中约定好的那些房产、现金由刘婧、刘宁继承,其他所有财产均由白婉婷继承。


打印遗嘱上还写着这样一段话:


“本人在订立本遗嘱期间,神智清醒且订立该遗嘱时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系本人自愿作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及权益作出任何干涉。”


即便如此,前妻仍然觉得遗嘱有问题:


刘先生于2020年2月死亡,这份遗嘱的落款日期为2020年1月底。前妻认为,遗嘱落款时间为刘先生死亡前几天,当时刘先生已神志不清,无法出具遗嘱。此外,前妻多次要求白婉婷出示立遗嘱时的录音录像,白婉婷均未出示。


双方久争不决,刘宁、刘婧便将继母白婉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判决该打印遗嘱无效。


那么,这份打印遗嘱是否存在问题?


前妻子女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无效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判决


法官认为,首先,从形式上看,该遗嘱第一页至第三页均无遗嘱人刘先生签名,也无其他任何人员签名。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的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该打印遗嘱形式的确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民法典》还要求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作为见证人。而这份遗嘱中的见证人之一是曾向刘先生与白婉婷借款的张山,张山属于夫妻二人的“债务人”,事实上与白婉婷有利害关系。


最终,法院认为,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一审判决该打印遗嘱无效。


宣判后,白婉婷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就遗产继承问题向法院提起了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律师提醒]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对“遗嘱继承和遗赠”作了明文规定,当代人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日益增强,现实生活中为避免争产纠纷,立遗嘱不失为一项妥善的办法。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立遗嘱前请务必认真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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