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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继子女的继父母,有权主张赡养义务!
发表时间:2022/10/8
 
 

抚养继子女的继父母,有权主张赡养义务!


在小明12岁的时候,其母亲高女士与老张再婚,婚后小明与继父共同生活。后来老张和高女士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现老张年事已高,无法保证zui基本的生活。老张主张继子小明现在已成人,并参加工作,在小明需要抚养时,自己给予他zui大的关爱和养护,现自己因病无生活来源,小明应承担赡养义务,故诉至法院。


小明认为其与老张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不同意支付赡养费。小明承认与老张在一起生活,但是小明认为他没有花老张的钱,而且当年老张和自己母亲再婚不到两年就不上班了,自己的花销都是母亲负责。


法官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虽不存在血缘关系,但继父母对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他们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无异,继子女理应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本案中,小明的母亲与老张结婚时小明未成年,小明和继父共同生活了9年,直至母亲与老张离婚。老张曾给予小明生活、教育上的照料,双方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现老张身患残疾,生活困难,小明已成年,老张要求小明每月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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